使用注意事項:
1. 次使用或長期停用后再次使用時應先進行烘爐,溫度200~600℃,時間約4小時。
2.使用時爐膛溫度不得超過 高爐溫 高溫電爐,也不要長時間工作在額定溫度以上。
3.工作環(huán)境條件為:溫度0~50℃ ,相對濕度<80%,無導電塵埃,無易燃易物品和腐蝕性氣體。
4.為確保使用安全,必須加裝地線,并良好接地。
5.使用時爐門要輕關輕開,以防損壞機件。
6.在爐膛內放取樣品時,應先關斷電源,高溫電爐 并輕拿輕放,以保證安全和避免損壞爐膛。
7.為延長產品使用壽命和保證安全,在設備使用結束之后要及時從爐膛內取出樣品,退出加熱并關掉電源。